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还可以追究劳动者責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还可以追究劳动者責任? 用人单位疑心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间,有收受其他员工的钱物,于是强迫劳动者自动请辞,现劳动者已申请辞职,已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事后又追究劳动者責任吗?!

以上为代我一朋友(劳动者)咨询,请各位律师大神给予解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zm918(上海)
提问时间:2013-11-06 08:44
已有1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