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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因劳动者上班偷窃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因劳动者上班偷窃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杨某在即将下班之际,私自到酒店厨房偷吃水果,并将一些高档水果装入随身携带的手提袋内。杨某正打算离开时,被值班经理钱某发现。2009年5月10日,通达酒店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手册》中的《纪律处罚条例》第20条规定:“偷窃,违纪度数属于三级,按辞退处理”,向杨某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送达到杨某手中。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dd080……(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3-06-16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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