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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甲请求乙帮忙向丙购买5000元货物,乙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写下了欠条,内容为乙欠丙5000元,事后,甲与乙串通,甲没有向丙支付价款,丙未向甲交付货物,并且丙想法院起诉,请求乙偿还欠条上所写的债务,由于证据不足,乙败诉。并在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法院强制执行,将乙拘留。乙拒绝支付欠条上的金额。问,乙应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乙坚持拒绝支付欠条上的金额,后果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hssss(河南-平顶山)
提问时间:2013-11-02 19:4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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