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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帮忙解答下,谢谢!

请律师帮忙解答下,谢谢! 我老公是公交车司机,昨天在上班的时候与另一辆车的驾驶员因车速快慢问题发生矛盾,对方下车敲打我老公车窗玻璃,我老公下车与他理论时头部被连打2拳,他没有还手,立即报了110和公司车队,110来后开具了验伤单,后来他车队长打电话后商量说回到公司内部解决,晚上我们家属赔了到医院去验伤 ,CT做出来说有出血点,今天复了一个,说是没有了,今天还做了一个磁共振,结果要等到明天出来,单位却说要他马上上班,不上班的话扣钱,请问单位这种做法对吗?(打人者与单位头头关系不错)这个情况算不算工伤?如果算的话要走哪些流程呢?对于打人者我们可以追究哪些权益?麻烦律师帮我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xh210(上海)
提问时间:2010-09-15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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