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调解谈判

劳动 仲裁 时效

劳动 仲裁 时效 尊敬的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仲裁时效1年是应从什么时候算起呢? 是从离职开始算起吗?我于2003年11月被某商场招进,给商场交了押金和培训费,商场把我分到一楼卖鞋, 一直到2007年3月20号我的供应商不做了,转给了现在的供应商, 现在的供应商是2007年3月20号接的柜台,给我们员工签了一份佣工证明,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们员工买养老保险, 2010年5月中旬我下班后因和同事在商场发生口角,商场把我们开除了,但是商场制度是罚款100至500元,[视情节严重], 商场制度一直对我们派遣员工用着,商场是管理者,商场给我们供应商通知不许我来上班了,商场领导也给我说叫我以后不要来上班了, 商场和供应商都没有给我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我2010年7月初申请了劳动仲裁,8月30号开庭的时候, 商场请的律师说我不是商场的员工,商场制度对我没有用,和他们没有关系, 供应商请的律师说我的双被工资已经过了时效, 仲裁员也告诉我双被工资已过时效,叫我撤诉吧, 现在仲裁裁决书还没有下来, 有人说双被工资没有过时效, 也有人说过了时效, 恳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 1 商场制度对我真的没有用吗?。 2 仲裁时效1年是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呢?。 有人说劳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关系终止的,应当自1年内提出,是这样的吗?请详细点,请大家一定要帮帮我。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静如流水(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0-09-14 15:1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