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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第3次合同期内,拒绝变更工作地点,能获得赔偿吗?

第3次合同期内,拒绝变更工作地点,能获得赔偿吗?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现在有一个劳动争议,向各位请教。下面是我的具体情况。

         第一份劳动协议: 2008年  ~  2010年,   工作地点: 北京

         第二份劳动协议: 2010年  ~ 2012年 ,    工作地点:北京,武汉
                合同期内前两个月 , 在北京工作。后因为怀孕,想回武汉, 公司要求我继续工作,远程办公。之后一直在武汉工作。武汉没有分公司,其实就是我一个人在自己家里办公。

         第三份劳动协议: 2012年 至今。  一直在武汉工作,第三份劳动协议是我在武汉,通过快递信件签订的。

         前几天,我的主管,告诉我公司将来不做**工作了(我的工作范畴),要我做好准备,言下之意就是要解聘我了。
         
        今天, 我收到了HR的邮件通知:
 
     “你的劳动合同是与北京**签的,你需回到北京公司工作。请你于两周内到北京办公室报到上班。如你有什么问题,请随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他们都知道,我先生在武汉工作,我的孩子还很小,我肯定离不开武汉,不能回北京。

        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我拒绝去北京,拒绝工作地点变更。公司如果因此要解聘我,我能获得赔偿吗?
        
        我的劳动合同上没有约定劳动地点。

         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露水的清香(北京)
提问时间:2013-10-28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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