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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旧村改造问题(新手,只有20分,请帮帮忙)

旧村改造问题(新手,只有20分,请帮帮忙) 2008年发布书面旧村改造协议(大致内容:一户250平方,2个儿子的分250×2倍),期间有些同意的签署了协议,将房产证交给了村干部;有些不同意(09年村里进行拆迁,将不同意的一些村民家的房子房顶给拆除了,后被制止)
一直到今年2013年,村里面又重新定了一份合约(申明之前的作废,先合约内容:一户350平方,另加其他什么面积的,大致一户有490平方,每平方4500元,多退少补,由工程施工之日起多少天内交百分之多少的钱,没有钱的去村里的相关银行贷款,在
规定时间交不出来的,要加利息等等。)
 
第一次的协议都签署了,把房子都拆了,现在又说之前的不算数,
明眼人一看都知道 原先我是拿土地证换房子,不用钱,现在我给了土地证,我还相当于要交250万的钱。村里人 哪有那么多钱啊,贷款过来也还不了啊。

请问,这个是合法的吗?

(另外一点,协议时10月23号拿过来的,上面有个通知:10月25号 要村民去村办公室抽签另外9间多出来的房子,不到的算自动弃权。 11月期间要求村民去村办公司签署协议,---都没同意,怎么可以去抽房子呢,他这个是不是有问题?)

十分紧急,请大家帮帮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小静989……(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3-10-26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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