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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及赡养

房屋继承及赡养 律师您好!有个问题咨询您一下:我是青岛的,爷爷去世10年了,二叔想把其名下的房产过户到他名下,二叔结婚时,二老购买一处老宅,但是写的二叔的名字,现在老宅没人住,二叔住爷爷名下那套,奶奶住小姑姑家,(因我们关系一直不合,爸妈每次给奶奶送东西都是被奶奶赶出来的,而且还挑拨爸爸和二叔及姑姑的关系,街坊邻居都可证明),现在二叔想过户房产但必须得我爸同意,我们想让二叔写一份证明,房产什么的我们都可以放弃,但是以后奶奶的赡养都由二叔及姑姑承担,这样的证明有效吗?我们怎样做才正确呢?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与荣偕老(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10-2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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