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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期间我是否应该和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仲裁期间我是否应该和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我与单位2010年11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三年制,但是日期是后添上的)。2013年9月向劳动仲裁提出仲裁。原因:工作期间没有年假,室外作业没有高温津贴(每年一次的劣质倆袋茶叶,倆袋白糖)。工资计算方式每天的北京市最低保障工资加上加班费,但是社会保险费用还要在这里扣除。每月工作时间最长可达到372小时。提问1 是否享受年假,几天?2 高温津贴是否可以以物替代钱款。3 保险费用是否应该在这倆项收入里扣除。4 加班时间是否过长。5 在这期间单位已经不提供生产任务,我不能正常上班。是否可以已旷工为由辞退我(劳动仲裁书还没有出结果)6 我是否应该办理离职手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ish……(北京-昌平区)
提问时间:2013-10-2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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