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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期间,社会保险在新单位无法正常缴纳的索偿。

劳动仲裁期间,社会保险在新单位无法正常缴纳的索偿。 我与原公司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提出不续订),可在办理离职时产生分歧,我要求相应经济补偿金,单位不给并要求我按自愿申请离职办理,否则不给办理档案、保险关系转移。我因此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了仲裁,这期间由于他不办理退工导致我失业期间失业金无法领取,现在新单位要给我上保险,但仲裁还未有结果,我的保险也上不了。这种情况一再托下去,影响我现在保险的缴纳。请赐教:
1、因此造成的损失原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2、这种诉求(用人单位不办理退工、档案保险关系转移,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是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之内吗;
3、有法可依吗;
3、如何举证;
4、具体请求事项如何表述明确,是补偿、赔偿抑或是什么呢(不打官司不知道,法律是很咬文嚼字的,应如何措辞)?
    请好心人帮忙解答,否则用人单位打持久战,劳动者既使最后维权成功也将得不偿失(身心俱疲啊),正中用人单位下怀,使劳动者权益得不到真正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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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f...(天津-北辰区)
提问时间:2009-05-05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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