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合同过期且发工资的公司和合同公司不一致,只有这么多积分,求解救!
合同过期且发工资的公司和合同公司不一致,只有这么多积分,求解救! 毕业后在这家漳州XXX公司开始工作,公司有3个老板,我是通过网络面试后进入公司就职的,面试时陈总觉得我不错决定录用我,而3个老板中的王总觉得我要求的薪资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而言太高了,不愿录用,最终陈总还是将我纳入公司中,我的工资由陈总北京的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转账上有“工资”的备注字样),第一年的工作是从去年8月1日到今年的8月1日有合同,合同上没有写上我的真实工资,在递交政府盖章的合同中我的工资写着当地的最低工资,而真实工资用公司专有的表格填写,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等等总数为约定的工资数,而这表格在行政手里,第一年工作中公司通过合同中约定的最低公司扣除了公司该交付的医社保费用,将我方部分退还给我,没有为我方缴纳医社保,但是第一年我的工资却有纳税,纳税的基础是建立于真是的工资上,之前的合同为一年,现在一年过去了,公司没有重新签约新的合同,我9月份的工资北京公司照常支付没有出现问题,现在10月份的工资却拖欠了10多天,问财务会计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工资,我有点担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如果出现意外我的利益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得到保障,毕竟我是签着漳州公司的合同那这北京公司的工资,况且现在合同过期了,两难!!麻烦专业人士为我支支招,目的在于即使公司出现各种问题,我都能从容不破的得到自己的那部分,不知道要搜集哪些数据证据、以便往后不时之需呢?要怎么做会更好更加得体?谢谢了,麻烦解答,感激不敬!!!!!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angyi……(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3-10-21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