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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民事纠纷一审原告败诉,不服边上诉边上访,师部施加压力给中级法院,没有法律依据就判被告败诉了。
兵团民事纠纷一审原告败诉,不服边上诉边上访,师部施加压力给中级法院,没有法律依据就判被告败诉了。 被告15亩职工土地葡萄地由公建园转卖给职工时,被告自己找人种植了两年,种植期间他交的买断两年的钱,分5年付清,是连队和他签的合同,但只有上方有甲乙双方的名字,下方没有任何人签字的一份合同,只有被告父亲在合同左下方注明了一句话就是这个人是本人找来种地发生任何纠纷与连队无关。而被告和连队先签的30年不变的职工合同,还有种植这块地的一年一签的合同,现在因两家发生矛盾被告把地收回自己在种植,于是被告上法庭说被告侵权,一审被告胜诉驳回了原告,二审审判时还说原告要求调解,到时如果规划赔偿要百分之40,我们说只能百分之30,等下判书时就变成归还土地了,在这二审期间,原告不断上访,胡说八道,以死吓唬师部,不知是不是师部的原因。并且二审审理时,原告和连队的合同并不起法律效率。只是交了两年钱,请问这是乱判吗。我的律师也说宣判太有问题了,对了并没有宣判只是审理了一次,直接下的文书并且再通知拿文书时的第二天休息6天。我没有签字。作为我被告现在怎么办。能上访或抗诉或申诉吗,抗诉申诉能同时进行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呀图图(新疆)
提问时间:2013-10-15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