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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一审对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判决不服,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还是要求一审法院再审

离婚案一审对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判决不服,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还是要求一审法院再审 我们当时结婚前男方父母给提供的房子,让我们结婚说是给了我们了,手续通过媒人给到我手里,婚后我们把房子卖了145000元,钱我拿着,用于这些年日常生活开销,婚后丈夫不给我一分钱,还花卖房款,孩子奶粉钱、上学钱、衣食住行都是靠我娘家人和卖房款维持,丈夫什么都不管,从没照看过孩子,如今卖房款早就花光了,丈夫爱喝酒爱闹事,我提出离婚,结果法院判决孩子让我抚养,他每月只给210块钱,我再给她赔72500元,他是电业局合同工每月工资800元,我是环保局临时工每月500元,什么保险都没有,毫无保障,孩子我已经抚养了6年了,如今好让我给他赔钱,我不服怎么办,他在开庭时不承认他花了卖房款,我又没证据,难道我就必须得给他赔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0080……(山西-临汾)
提问时间:2013-01-09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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