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丢失电缆 扣罚值班员三个月工资是否合理?
当时报案了吗?如果你父亲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