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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已到期,未提前一个月提出退房,业主要扣我押金合理吗?

租房合同已到期,未提前一个月提出退房,业主要扣我押金合理吗? 我的租房合同是八月15号到期的,后面业主没有找我续签,一直住到现在。该房子的结算日是每月十五号,我今天提出退房,业主以没有提前一月提出退房为由,要扣除我部分押金。请问业主扣除押金的行为合法吗?洽谈无果情况下我该找哪些机构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tvt2……(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3-10-06 20:1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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