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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2年应该怎么计算赔偿金?

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2年应该怎么计算赔偿金? 劳动合同08年10月到期,未续签。但一直在原单位工作一直到2010年8月,员工主动离职。请问员工如果申请仲裁可以要求怎么样的赔偿?是否未续签合同的部分,到2009年10月,应赔偿11个月;然后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然后又可以根据应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继续主张到2010年8月的双倍工资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R9118(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0-09-05 17:3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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