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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 我在东莞一公司基本工资是3300,前3年遇到法定假日,公司就只给加班费100元(8小时的加班),从2010年起,遇到法定假日,就给180元的加班费,在此请问公司这样给加班费合理吗?按照劳动法应该是3300/21.75x3的加班费吗?如果不合理,能够要求公司弥补这几年的加班费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dw430……(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0-09-02 21: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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