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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向前夫讨债

向前夫讨债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您,2008年的11月30号我和前夫因感情不和(实际是因为我患了多囊卵巢综合症不孕)而离婚。当时签了协议是这样的:因女方经济条件差,离婚后男方同意支付两万元经济补偿,偿还方式有两种:1、女方急用钱时男方应该在一周内将所有款项清偿完毕;2、偿还最迟的时间为2013年11月30号。至今已经差不多五年了,可他还有9000元没偿还,当中我患重病向他要钱,他不理会。再联系就是说没钱,我现在想请问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还能将那9000元要回来么?我还有民政局盖章的协议书。请帮帮我吧,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雅爱子tao……(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3-09-02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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