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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

讨债 李,是生产兵团的职工,由于欠银行贷款无法偿还。后经连队领导协调,将其名下的40亩职工地转包给我,由我帮李暂付银行贷款。李,期间如能将贷款如数还我,有权收回自己职工地。否则职工地由我种到李退休为止。现在李欲还钱否认利息。【当时合同未写明利息】我是否有权按银行贷款利率讨回。期间李在未还钱的情况下,以不签名种植合同,强行向我索要2000人民币。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54365……(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3-08-24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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