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与公司签过合同,但始终没法给我,后来公司私自在上面空白处加上了违约责任条件!
与公司签过合同,但始终没法给我,后来公司私自在上面空白处加上了违约责任条件! 公司和我签了劳动合同,是那种劳动局统一编制的,只叫我们签字,对岗位、工资、年限、还有约定的附加条款都不要填,为了保住工作,我就签了名字按了手印,公司以要盖章为由收上去,之后也没再给过我,后来我不在那干了,之后一年了,公司以我离岗时没交接清楚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让我赔偿,并出示了劳动合同,发现之前空白的附加条款处加上了约定的赔偿责任条款,我该怎么举证这份劳动合同无效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dayuda……(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8-28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