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请求律师们帮助我分析
请求律师们帮助我分析 律师们好:我是丈夫在家不能担起做丈夫及父亲的责任;我们夫妻分居七年之久;感情已破裂。现我已向法院提出离婚。我们各自名下各有一套58平方/63平方房产,都是婚后以夫妻名义享受国家福利购买的房改房各一套。他有定期存款10万元。
现在法院已开过两庭:我主张离婚,各人名下的房产归自己所有。他主张房产是婚前财产,与我无关。非要得到我名下的房产。
第一庭,双方同意离婚;他强调两处房产是他婚前的使用权,房管局的产权,我们居住交租金。我提出他有我们一起生活时的存款。法官要我们举证。
第二庭,他请了个律师,提出不同意离婚。理由是年龄大了,需要亲人的照顾。没有出具婚前房产的举证;法院查实他的存款10万元,并查出我的银行卡有资金出入。我现在已将流水进入去向说明交与法官。我在单位是会计,老板不在家时只是用我的卡收账、转账而已。
今天见到法官:明显有倾向性。1.将两套房子都给儿子(今26岁面临结婚);2.将我名下的房子写上儿子的名字;3.此两套房都是房改房,不是市场交易的。4.他不同意离婚,法院原则是不判的(法官知道感情已破裂),半年后在诉在判;5.法官讲可以叛离,但对房产和存款不清,要另案起诉。
请问律师,像我这样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房产都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有两证及发票),法院不判,能否合理、公正。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enni……(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8-22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