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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员工和企业之间的房租押金纠纷

员工和企业之间的房租押金纠纷 我们公司部门从广州搬到佛山,公司答应承担租房给员工住,房租公司出,水电费自理,我住进去一个月之后,公司要扣除我700块房租押金,理由是公司为我们承担了房租押金,未住够一年退出要扣除入住员工的押金。请问,我应该怎样根据法律拒绝支付押金的扣除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伊人001(广东)
提问时间:2010-08-25 19: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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