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员工与企业间的劳动合同纠纷
员工与企业间的劳动合同纠纷 公司因业务需要聘请了一位市场经理,主要负责市场开发这一块,一开始协商年薪为六万,工资发放形式为4000元/月,满一年后将1000元/月的差额一次性补发。以及销售额提成为百分之一。(该部分为协商并为签订任何合同以及书面形式说明书。)
该员工在公司八个月工作时间内表现较为懒散,个人职业道德行为有所欠缺(曾谎报店面租金),介于经过一段时间考察后该员工表现依然不甚满意,决定将其辞退。
请问该如何给该员工解聘补偿?(4000元/月在其工作八月中都以按时发放,其中1000元/月差额尚未发放,因其工作仅八个月未满一年。以及销售提成还未发放,该员工所负责市场区域销售额为600万,销售在没此员工时每年都还稳定。)
最后弱弱的说明下,由于个人疏忽,未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sue(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0-01-31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