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终止通知期,请问提前3日通知是否符合法规?
需要双方约定的。
您好,法律并未明确确定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期限,但三天的宽限期有点不合理,祝好
三日有点短,可以要求宽限
可以要求宽限
没有相关规定。
租赁合同应当依据双方约定,如果因为对方未给足充足的时间即要与你解除租赁合同,你可以与对方协商再宽限几天,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因为对方的未及时通知的行为导致你的损失,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的。
您好!这个是需要双方约定的。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原租赁合同已经到期的情况下,又没有续签,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应当认定为不定期租赁,出租方可以随时要求解除租赁关系,所以提前3日通知也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