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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 母亲因与某人发生矛盾,在很长一段时间后的一天下班回家,车子刚停家门口就被早已等候的仇家扑上,接着报了警做了法医鉴定,在事发的第二天儿子因不愿受气,便等在仇家女儿的单位门口打了她一顿,当时有其同事,其单位门口也有摄像头(不过这些都不会百分百的证明是谁所为),接着派出所在未传唤儿子的情况下将两案归为一案,并说俩家会受到一样的惩罚,言外之意就是让先挨打的一方停止上诉,或者和解(因为她找了关系)。我想请问专家这件事情按照法律程序,哪里存在问题,最后又该怎么判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LF3095(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0-08-20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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