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大三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过失导致公司的客户损失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大三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过失导致公司的客户损失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本人是大三学生,正在暑假实习,工作主要负责与公司的客户进行电话联系,本人在与客户联系的时候,告诉了一个错误的我们公司的QQ号码给几个客户,我所错了1个号码,由于客户人数众多,我忘了告诉了谁,现在担心客户在QQ上加了这个不是本公司的QQ号,然后骗受到损失,如果客户受到损失,他们控告我,我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y3773(广东)
提问时间:2013-08-01 16:47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