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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本人的设计提成公司要求在全部货款收回后再在支付,合理吗?

本人的设计提成公司要求在全部货款收回后再在支付,合理吗? 本人是一家厨具公司的设计员,公司设计有0.5%的提成,但规定设计提成的发放必须在所有货款结清后在支付给我,而不是用的我的设计方案合同签订后就支付,请问这样的规定合法吗?现在合同已签订了一年多了,购货方以资金不到位为由,仅支付约70%货款。本公司以购货方未支付其全额货款为由,不发放本人的设计提成,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有没有相关法律作为我维权的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xl_lo……(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3-08-01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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