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公司以“本人在职时的工作不合格”为由拖欠工资,是否违法?
公司以“本人在职时的工作不合格”为由拖欠工资,是否违法? 本人今年4月7日离职,经过负责人同意,工作都已经交接。截至7月23日依旧拖欠本人1000元左右,理由是本人在职时的工作不合格,请问这样是否违法,该负责人还催促本人到劳动保障局告他,本人将本次谈话内容全程录音,随后到当地劳动保障局投诉了他,可是他连劳动保障局的电话也不接,如果联系不到他本人劳动保障局还是否处理此事?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erfec……(重庆-九龙坡)
提问时间:2013-07-23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