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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部门搬迁至惠州。不同意去惠州的员工,公司不搭理

公司部门搬迁至惠州。不同意去惠州的员工,公司不搭理 我于2012年6月份在人才市场面试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卓怡恒通电脑有限公司维修员一职.后来公司让我签订了却是一家网络公司的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的用工单位写的是深圳市卓怡恒通电脑有限公司.现在的问题来了.我现在的工作地方是卓怡的合作工厂.现在这个工厂需要搬迁至惠州.我们部门因业务关系需要跟着合作工厂走.请问我如果不想去惠州,我能否得到经济补偿呢,如果有,那么补偿金是什么样的比例计算呢.如果公司不愿意赔偿将我安排到深圳另外公司或者另外部门上班是否合法呢?7月5号我们部门已经搬迁去惠州。现在我们这些不去惠州的去公司总部找负责人协商,都没人搭理,现在我们这些人天天在公司总部坐着。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请问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公司是否也存在不合理或者有违劳动法呢?真心切盼律师们对我们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uo2……(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7-09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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