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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当得利吗

这算不当得利吗 因房产过户,签有协议无条件提供方便,对方违约要5万,本人不愿,答复愿给付该给的钱。对方要见到款项方可办理,于是我将办理过户所需费用5万打入对方指定第三方账户。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对方要5万,我只愿意支付我认为该给的钱。对方不肯,第三方也不愿将钱返还,请问第三方的行为是否算是不当得利?如果不是我有办法拿回我的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1789……(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07-05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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