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赠与公证后的居住权问题 2013
房屋赠与公证后的居住权问题 2013 各位律师,好。我有一个关于居住权的问题。我的父母在我18岁的时候将房子公恒赠与并且过户到我的名下至今。当时,我同意他们的居住权。然后,我出国多年。在这多年中,父母关系崩坏,特别是我的父亲对我的母亲进行了多次的精神和身体虐待。即使在我母亲病危的情况下,也不施援手救助她。为了保护我的母亲,我不希望与他共住。
当然,我家的事不可能这么简单。从感情上我并不希望给与我父亲居住权。在事实上,我有一些具体问题希望得到更详尽的解答。我父亲于2003年开始,去北京工作。我得到房屋财产事时是2005年。以后几年,他一直都在北京。我母亲也曾一段时间到过北京,但后来夫妻感情不和,她回到了青岛。我家的房屋当时还有贷款,所以,我委托母亲全权照看房子并还贷款。母亲曾将房屋租与他人还贷。我父亲曾多次说过不需要这个房子的居住权。但现在生意失败想回来居住。可这房子已经在我受益下租给了他人。我是否可以收回他的居住权。居住权是否有放弃时效。还有,我本人在国外,母亲与我同在。我们很担心他会带一个没有居住权的人鸠占鹊巢。望请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ivili……(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07-04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