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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赠与女儿后,房产证是女儿的名字,也公证了。是否有权利收回?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赠与女儿后,房产证是女儿的名字,也公证了。是否有权利收回?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赠与女儿后,房产证是女儿的名字,也公证了。然后给儿子结婚居住,已居住了2年,女儿没有入住,现在想改赠给儿子,都是父母出钱买的,父母是否有权利收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如若只相识(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3-06-11 16:2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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