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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对方草签了合作创办公司的协议,但我不执行,可以吗?

与对方草签了合作创办公司的协议,但我不执行,可以吗? 我与对方(个人)已签订合作协议,拟定合作创办一家有限公司。但是签名后我发现合同有点对我不利的内容(对方签名后,盖的章是他公司的章,即相当于他公司与我合作创办新公司)。所以,我不想与他合作开办公司了。这样,应该不会有问题吧? 因为我们都还没去工商登记注册这个新公司,而且,协议上也没有署明签订日期。因此,我认为这只是一个意向性协议,我完全可以不执行。对方也没有任何损失。
我现在想自己单独注册一个公司,公司名字还是之前我在与他草签的协议上拟定的公司名字,将来不会有任何问题吧?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jxian……(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6-23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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