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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书面的贸易合同,电话录音和邮件可以当作合同补充吗?

书面的贸易合同,电话录音和邮件可以当作合同补充吗? 如题: 书面的贸易合同,电话录音和邮件可以当作合同补充吗? 买方与卖方签订的贸易合同,卖方答应在3年内不能销售给买方的客户,但合同签订时忘记注明买方的客户名称。卖方也同意修改该漏洞。但是买方没有及时与卖方见面修改,只是买方打电话给卖方从而录音,卖方答应此客户名称以以后邮件记录提及的客户名称为准。 - 请问这个录音可以作为合同补充吗?- 合同+录音+邮件,这样的话,录音和邮件两个都可以作为合同补充。对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ei1871(北京)
提问时间:2010-08-09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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