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红花岗区成立的一个工作组直接否定我的购房合同无效
红花岗区成立的一个工作组直接否定我的购房合同无效 请问律师:我是遵义的一名普通市民,我在2008年1月12日与房屋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开发商的特别优惠价是每平方米1000元,购房面积为141.99平方米,我已经交给开发商141990元购房款,而现在开发商通过遵义市红花岗区成立的一个工作组直接否定我的购房合同无效。请问律师:一个政府工作组就可以直接否定合同有效和无效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陈铁夫(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0-08-08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