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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私闯民宅,故意伤害

私闯民宅,故意伤害 因琐事纠纷,别人家经常到我家闹,每次都报警,派出所也来人的,但是每次来了说几句就走了,未采取任何措施,上个星期又来家里闹,还动手打了我父母,我妈被打的住院一个星期,医药费花去靠四千,我妈被打伤时派出所也来人看的,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力?还有,如果他下次再来闹,我们为了保护自己打伤他或将他打成重伤,我们要负法律责任吗?是他先私闯民宅,故意伤害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仇玉丽(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3-06-05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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