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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 我开车进入自行车道,刮了骑车的阿姨,左膝有伤。去阿姨选的广安门中医院,拍了x光,ct,核磁。医生建议手术或保守治疗。阿姨的姐姐又找关系,去了积水潭医院找专家给看看,建议保守治疗。治疗了快一年,阿姨鉴定10级伤害。保险拒绝,起诉又重新鉴定。这次阿姨又重新拍片做了手术。这次起诉没有超过交强险的限额,但没有包括后来的手术费和治疗费。如果判决生效是否以后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会再支付了。对这次判决我是否上诉,让病人把以后的手术费和治疗费都算上一起判决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qtig……(北京)
提问时间:2013-06-03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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