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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酒店改造分立部门时,没有和员工商量私自分配不合理岗位,变相让员工在合同没有到期时辞职,请问合法吗?

酒店改造分立部门时,没有和员工商量私自分配不合理岗位,变相让员工在合同没有到期时辞职,请问合法吗? 您好,我所在酒店与本人工作期间签订两年合同,合同于6月30日到期,因酒店改造整治,所以所在部门撤除于5月25日,在没有通知商量的情况下,人事将原部门人员分配到各岗位,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直接通知报道,报道后发现分配的岗位也跟以前相差甚远工资竟比以前少400左右,而且就是刁难人的岗位,比如20岁左右去打扫卫生等,找相关领导调换工作岗位,被告知,不想干就自己辞职走人。还有好几个合同还有半年甚至一年才到期的,也被告知不想干就直接走人,就是在暗示我们自动辞职呀,我们觉得酒店就是不想履行劳动法在合同期满后解聘我们给我们赔偿的规定,而且酒店现在新领导上任和经济不景气想裁人,所以才变相的让我们辞职的,请问这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田熙缘(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3-05-2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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