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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成都市公办教师在第一年的试用期内离职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

成都市公办教师在第一年的试用期内离职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 您好,我想请教您:我去年九月开始在成都一所公办高中当老师,在编。与学校签订了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有附加条款约定必须服务6年,否则少一年要交违约金一两万,试用期为一年,现在还在试用期内,我现在想辞职,是否必须要缴纳五年的违约金?因为合同上有一条“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求助专用(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5-28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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