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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法中如何评定我公司与专家评委之间的界定差异的

招投标法中如何评定我公司与专家评委之间的界定差异的 我们今天投标过程中,标书要求可以用代理商来投标,我们用一个大品牌授权自己公司,以自己公司名义来参与投标,评委给我们在资格审查时应我们使用生产产品业绩合同而废标,招标文件中要求近3年的业绩,我公司提供了生产厂商产品的业绩合同,我认为这是对的呀,可评委却说这不行,专家说了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蒋心凌(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3-05-28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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