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怀孕五个月,公司以销售业绩不好为由想让我自动离职
我怀孕五个月,公司以销售业绩不好为由想让我自动离职 我于2011年12月05日进入一家韩企从事 行政专员 工作,并于一个月后跟公司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两份,有限期是2011.12.5到2013.12.04;公司与个人各持一份;我现在怀孕五个多月,预产期2013年9月4号;于2013年05 月14日,公司法定人找我谈话,因为公司销售业绩下降,韩国总部领导说现在销售量不好,用不到那么多的员工;(目前公司员工有一个销售,一个韩国翻译,一个财务,一个行政)公司想再招一个销售,但是韩国翻译跟行政这两个职位他们觉得可以合并在一起,没必要用到两个人;所以当中需要一个离职;法人代表找我谈话内容是:让我先办离职手续,然后以临时员工的身份继续在公司工作,但只需要上半天,1点至6点;(正常上班时间是9点上班,6点下班)工资也按一半现金算给我,社保、住房公司积金、餐费补贴、通讯费补贴还有休产假的工资这些都不会支付;一直工作到休产假,产后我如果想继续工作的话,可以考虑到时候再招我;另外一个方法,如果我不接受以上这形式那就是离职,按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目前我是满一年半,应该会补给我两个月的工资;其它什么都不会给予赔偿;
我提出的要求是赔偿无理由解聘3个月加上98天产期的工资,但是公司说在韩国那边不会理解98天产期还要算工资,他说不是因为我怀孕才让我离职,而是公司销售业绩不好,不需要用到那么多的人;所以跟怀孕没有关系;
请问这种情况,我要怎么来要求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rrys(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5-15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