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伙未签订协议,中途退出,之后的赔偿该由谁负责
合伙未签订协议,中途退出,之后的赔偿该由谁负责 2012年3月,我和一个朋友A以及他的朋友B,一起计划开办一个养殖场,但未签订任何合伙协议。当时,我负责场地的翻新和养殖场现场的规划修建,出资2万;朋友A则负责到另一个养殖场学习经验,联系养殖的幼苗等事宜,朋友B则负责出资,事先已付场地租赁费用5000元。养殖场现场大部分的事宜处理完毕后,朋友A结束学习,回到养殖场处理余下的事宜,出资2万。途中我发现合伙人的人品与行为都有问题,遂不愿继续合伙,就口头提出退出,朋友A同意(有录音作证)。朋友A当时打算自己继续开办养殖场。2013年5月,到了第二年场地租金缴纳时间,朋友A提出不再开办养殖场,当初跟场地雇主签订的协议中提出,如不继续租赁场地,需赔偿1年租金,但当时签订合同时,合同上只有我一个人的签名。这个时候朋友就给雇主说,租地合同不是他签订的,钱也不应该他进行赔偿,就叫雇主找我要这1年的租金。麻烦我想问一下,这一年的租金赔偿款,具体该由谁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da……(重庆)
提问时间:2013-05-13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