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57岁女职工劳动返聘合同4月12日到期,公司未提前通知续签或解除

57岁女职工劳动返聘合同4月12日到期,公司未提前通知续签或解除 57岁女职工劳动返聘合同4月12日到期,公司未提前通知续签或解除,到5月9日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并结算工资,公司未提前30日以书面材料通知,也不提供之前劳动合同给职工,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能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ζ忒靠(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22-05-09 16:5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