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餐饮行业的,没有签劳动合同,做了一个月,说离职老板威胁说
你好,先协商,如果协了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有需要可以打我电话。
这是可以起诉处理的
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局进行举报的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那就直接走人。。。
这个是不对的,劳动者有离职自由,提前通知单位即可
不需要老板批准,如果老板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