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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甲乙方以共同房产(二手房)抵押贷款用于购该套房(抵押合同也说明贷款用于购买该房)

夫妻甲乙方以共同房产(二手房)抵押贷款用于购该套房(抵押合同也说明贷款用于购买该房) 夫妻甲乙方以共同房产(二手房)抵押贷款用于购该套房(抵押合同也说明贷款用于购买该房)。诉讼离婚判决房产和贷款都归甲方,银行依据判决出具意见同意甲方到房产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已经将乙方从抵押房产除名。现在甲方不还贷,银行起诉甲乙方共同还贷,法院判决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现在被法院执行,提起异议被驳回。作为银行,肯定会说离婚判决不能对抗第三方银行债权,也有法律条款。1.作为乙方,有哪些法律条款依据不承担连带责任?2.银行明知离婚判决债务归甲方,而且出具意见同意乙方被从抵押房除名,银行已经不是善意第三人,离婚判决债务可以对抗银行债权。抵押房产被更名说明解除过抵押,抵押合同失效?(回复1、2点就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109053yWD(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21-09-06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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