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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矿业(集团)总医院为患者张XX术中输错血、涂改、伪造手术同意书、隐匿、销毁病历!

XX矿业(集团)总医院为患者张XX术中输错血、涂改、伪造手术同意书、隐匿、销毁病历! 患者张XX损害后果严重,右侧肢体偏瘫、失语、颅骨因丢失缺损48平方厘米、脑组织膨出成牛魔王状、癫痫、大小便失禁。法院终审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张XX全部经济损失!三年多只赔偿八千元人民币,现在案件正在审理中,原告申请先予执行医药费用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e801(北京)
提问时间:2010-07-25 02:4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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