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请问该试用同意书可以代替劳动合同么?
请问该试用同意书可以代替劳动合同么? **公司试用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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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求职要求,经您与本公司洽谈,现我以**公司销售部的名义,非常高兴的通知您:本公司决定聘用您为公司 **** 。
您来本公司工作的日期为 ** 年 **月 ** 日,以试用同意书生效为准,试用劳动期限为 2个月 ,试用合格后签署2年期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
根据公司现行薪酬福利政策中的规定,您的报酬如下:
1)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您的岗位工资为**元,试用期期间月工资为转正后月工资的80%,即 ** 元。
2)绩效工资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发放。
3)月交通费额度 ** 元,月通讯费额度 ** 元。
我公司将遵循劳动法有关规定为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统筹,您也将缴纳个人社会统筹及保险并承担个人所得税。公司将从支付给您的报酬中代扣代缴。
在正式进入本公司前,您必须通过体检并提供上一家单位所开具的离职证明,并请您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及一寸照片2张。
本公司期待着您的加入并将努力为您的发展创造条件,我也相信您一定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收到此函,请签字后返回一份给本公司表示接受聘用。
受聘者签字: **公司销售部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engpe……(北京)
提问时间:2009-08-10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