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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卖方没有所有权的买卖纠纷

二手房卖方没有所有权的买卖纠纷 甲从乙处买房子,房子没下房产证,甲用乙的银行账户还贷款,双方签订协议,甲若违约三次不还或迟还贷款,给乙方信誉造成损害,乙方有权收回房子。甲在违约超过三次后把房子卖给不知情的我,我交给甲已还的银行贷款和2万转让费后,签订合同,约定如果我违约一次迟还贷款给甲一千元,若超过三次,甲有权收回房子,并给甲2万元违约金;甲协助我过户,否则给我2万元违约金。现等着办房产证,乙称有权收回房子,请问,我的权益怎么维护,我买了房子后用于出租的租金归谁所有,我买了房子后用乙的账号还得部分贷款能要回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qd042……(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3-04-02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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