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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

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 我的房子是2010年卖于现在的买家,当时卖了22万,当时过不了户,就签了一个协议,其中有二条,1、等五年以后经济房可以上市过户,我协助他办理过户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买家承担(当时不满五年,2012年已满五年)。2、双方不得翻悔,不然已二倍的房款赔偿。可是现在国家调控房屋,要上20%的交易税,因为房子是前二年卖的,没有这些费用,我现在让买家过户,可是对方已没有为钱为理由,拒绝过户(过户费用在7万元左右),我又提出购回房屋,对方要31万,我和买家商量了一下我说我现在拿26万再购回房屋,买家拒绝,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有二点想方,一是要求买方过户。二是如果买家不过户我就要购回自己的房屋。如果走法律程序,我属于不属于违约。再就是走程序要花多少钱?请帮我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59780(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3-04-02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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