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公司正常到期离职,就职期间8个月公司未给缴纳社保费,未签劳动合同,存在经常拖欠工资现象
可以的
你好,1.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由于用人单位过错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超过一年不签合同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关于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劳动报酬,并可要求支付应得工资收入总额25%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如向劳动局等部门投诉,劳动主管部门查清事实后,可依法责令用人依法给予应付工资收入50%至100%的赔偿。
维权方面的问题你可以和我进一步沟通,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和需求为你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法律建议。
你好,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
这个是可以的,
可以起诉,记得保留证据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这个问题最好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